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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十八(第1/2页)
    上回说到周公、孔子和高文化谈《周易》卦象,又引出了对天水讼卦的新看法。周公、孔子和高文化三人曾在老耿那里谈起过,今天话题又转到这个卦上,看来这高文化对讼卦也是爱之、恨之、不舍之。那么高文化又会提出哪些新解释呢?还是先听高文化说吧。

    高文化听到周公让他先说,也就不客气地讲开了。

    天水讼

    讼:有孚窒,惕,中吉,终凶,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
    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
    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。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
    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

    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,渝,安贞,吉。

    九五:讼,元吉。

    上九:或锡之,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

    天水讼卦其实比较单纯,整体来看就是讲人们该怎样面对讼事纷争的,说明那时的人们已经意识到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类事情,那该怎么办好呢?“有孚窒惕,中吉,终凶,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”,讲的就是诚信受阻时就要加倍小心,用“有理走遍天下”的心态来面对讼事,中途虽然没什么事,但最终是有祸事的。不管你官司打赢还是打不赢,都不好。从爻辞上更显明地说明了这一点,“初六,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”,就是告诉人们不要恋战,能撤就撤,虽然会引发些议论,但结果会吉祥如意。走自己的路,让别人说去吧。后面二三四爻说的都是打不赢官司怎么办?“九二,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六三,食旧德,贞厉,终吉;或从王事,无成。九四,不克讼,复即命,渝,安贞吉”,退避三舍,回家,吃老本,把这口气咽下,咽不下也得咽,要坚定这个思想,最终会有吉祥来敲门的。而且这个时候去做事,多半不会成功,当然也不会有成绩。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《周易》对待讼事的态度是极端消极的,说好听点儿叫包容,不好听的叫一忍再忍。中国人尚忍性格由此产生。

    “九五,讼,元吉。上九,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”显明地表明了《周易》对讼事的态度:即便官司打赢了,受到了嘉奖,也会被一而再、瑞而三地收回奖励,因为这样的胜利是另一种失败,不值得骄傲,更不值得庆祝。这就很好地诠释了“讼事无赢家”的理念。或者说,《周易》根本不主张打官司这类事儿。正因为这一点,古往今来正统教化都是息事宁人,能不讼就不要讼,最起码是丢不起人,是有碍脸面的事。与公与私都不利。“将相和”的典故知道吧?廉颇对蔺相如官职升得太快太高有意见,就找碴、寻衅滋事,蔺相如则大肚能容,不给他计较,最终使得廉颇“负荆请罪”,就很有带表性,很好地注解了传统道德对讼卦的态度。不注重唯护个人利益,期待、希望于人的自律,以此来达到一片祥和之气的目的。这是与法律精神相违背的。老子讲过,人是经不住诱惑的,自律只是暂时的、相对的。正是由于这样,才使得诚信越来越被边缘化,台面上讲诚信,背地里搞阴谋。有此行为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,整个价值观被颠倒了。这应该是讼卦的副作用吧。也正是因为讼卦有这样的特点,我个人认为才更需要法律的出现,需要一个能切实保护诚信人的合法权益的工具出现。很可惜,讼卦没有明确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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