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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步步走向变态的缠足
    清河县人民群众公认卖烧饼的武大郎先生配不上潘小姐,说尺码不对。潘小姐自己倒觉得很般配,说:“他叫三寸丁,我叫金莲,也是三寸。”说这话的时候是北宋,在此之前中国女人就有裹脚习惯了。一说“三寸金莲”来自南齐东昏侯萧宝卷,他让小姘头潘玉儿在宫里当模特走猫步,于是“步步生金莲”。这是扯蛋,东昏侯是用黄金打造莲花瓷砖铺在地上,算是室内装修,并没有裹脚。真正裹脚的是南唐后主李煜,李煜他老婆舞跳得好,觉得舞台不怎么样。于是伟大的艺术家李先生创意地用黄金铸造了一个立体莲花做舞台,估计财政紧张所以造型不大,他姘头窅娘只好把脚裹紧在上面跳,舞台太小还得踮脚尖跳,好了,我们比外国发明芭蕾舞又早了×××年。如果莲花上面再竖个棍子,“钢管舞”也是中国发明的。

    北宋开始,笔记有记载缠足的事例。苏东坡也跟着起过哄说,小脚好小脚好,小脚女人跑不了,“纤妙说应难,须从掌上看”。不过那时只是把脚裹得“纤直”,不弓弯,称“快上马”。搭配的鞋子,鞋帮两侧颜色不一样叫“错到底”。中国女人开始遭罪了。宋朝南渡之后裹脚开始流行,宋亡元兴蒙古人觉得这东西挺奇怪,研究半天没整明白也就算了,不鼓励不禁止爱咋咋地玩去吧。明朝继续发展,但没裹得那么凶猛,至少脚不太畸形。这从出土的明朝服饰文物可以佐证。到了清朝,开始变态了。

    最成熟最变态最巅峰的缠脚方法分四个阶段,三年左右时间成功。第一阶段是“试缠”,小丫头五六岁的时候,用热水泡脚趁着温热,把除了大脚趾之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用力弯曲,撒上防止腐烂的药粉后用布缠紧缝死。第二阶段是“试紧”,一星期松开两次,把裹脚布洗净消毒后再缠上,一次比一次紧。第三阶段是“紧缠”,目的是把脚变瘦。最后一个阶段是“裹弯”,将脚底砸成凹形,脚背隆起成拱形,这个时候脚的造型就是所谓的“三寸金莲”。有文章把缠足后所穿的弓鞋也称作“三寸金莲”,这是不对的,三寸金莲实际上就是指尖形小脚,单纯把弓鞋叫金莲是概念上的错误。裹脚布一般用蓝色,定型后改用白布缠,每条长度两米左右。说到裹脚布扯个八卦:吴三桂山海关大战李白成,多尔衮作为援军分不清敌我,于是命吴三桂部队胳膊带白布箍,白布不够用就征集裹脚布,一群明军臭气熏天冲进李闯军,把起义军熏得豕突狼奔……

    很奇怪,清朝是汉人缠足最疯狂的时代,可满人最恨缠足。皇太极、孝庄、顺治、道光都曾下过禁令,就是阻止不了这风气。也许,有民族情绪对抗的因素吧。缠足极端痛苦但又不得不为之,这风俗说到底就是男权社会对女性人权和尊严的践踏,用摧残同类肉体来满足变态、病态的审美。

    清末登峰造极,玩弄小脚花样百出,巅峰玩法居然是用鞋来盛酒喝,可能觉得味道实在太大又想继续变态,居然开发出小鞋形状的瓷杯来代替。中国这类事情最有创意。无耻的、有心理疾病的男人比比皆是:袁枚、还珠楼主……最无耻最混蛋的是辜鸿铭。英国记者跟辜鸿铭聊缠足:百多斤肉压在那么小脚上,不合人体工程学吧?……你们芭蕾舞不也这德行……缠足算是畸形变态嗜好吧?……你们英国缠腰夹不也这德行……中国人喜欢闻小脚的臭味,不太好吧?……你们吃臭奶酪前也闻……这个不讲理、诡辩的老混蛋把记者的嘴当成汽车排气管,塞进个土豆后彻底灭火。我看得又气又笑。

    凡事皆有例外,缠足是汉人习俗,满族女孩不缠。但并非所有汉女都缠足,客家姑娘就不缠。太平天国不但不鼓励,反倒是打压,谁缠足砍谁脚。再远点,深受汉文化影响的朝鲜、越南也不缠……还好还好,这操蛋的习俗只有中国有。可凡事有例外,还有例外的例外,德国格林兄弟遇见个小女孩往死里用布裹脚,问干嘛?她说脚大鞋小只能这样,旁边放着个透明玻璃鞋,女孩叫灰姑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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