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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通缉令
    “知县一面申呈本府,一面动了纸海捕文书。”这是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一回为捉拿宋江而签发的通缉令。这是小说演绎。这个画面不会出现,起码北宋年间不会出现。城墙上贴逃犯画像这做法古代确实有,叫“画影图形”。但出现的时间很晚,这四个字第一次记载是在《明史·黄绾传》。明朝嘉靖十三年(1534),山西大同发生兵变,礼部侍郎黄绾签发了画像通缉令,“绾复图形购首恶数人”。第二次是清朝乾隆五十一年(1786),河北大名流氓段文经造反劫狱,清政府“将段文经画影图形,到处悬挂”。明朝抓到了,清朝那次死活没抓到,可能是张贴地点出了问题,河北大名正是孟姜女哭城墙的表演地。塌了,通缉令被埋了。正史记载官方在墙上就贴过这么两次画像,很罕见。所以罕见,分析一个原因是纸张出现得太晚。虽然蔡伦在汉朝做出了纸,但纸的普及和使用晋朝才开始,还是东晋。之前的竹简作为文字载体可以胜任,画像有些力不从心。单个竹简的宽度一般一厘米左右,即使有瘦脸霜帮忙也画不下一张脸,几个竹简拼接倒是可能,但竹片间有空隙,画完脸上会有一条线,严重影响画像的识别性——瞅着像刀疤,所以通缉犯个个像灰太狼,所以每每捉错,所以被无罪释放的灰先生知道肯定还会错捉,所以悲愤地对狱卒大叫:“我会回来的!”另一个原因是印刷术的限制,通缉令的即时性决定了不可能为一个嫌疑人制定一个头像雕版。你以为你是腊肉吗?城墙上一挂六十年。

    画像通缉令不可行的另一个原因是中国画家不行。古代确实有写实技艺高超的画家,但几乎都被宫廷征用去画功臣像了,留在州府的画家水平一塌糊涂。从存世的民间画作来看,我坚决认为“野兽派”诞生于中国。这群画家太有创意了,曾看过家里的祖谱群像,就是一张动物园导游图。依靠他们的作品捉人基本不可能,除了包大人犯案被通缉。那根本不用找画家,贴张黑卡纸就行。这群笨蛋唯一能画像的是高晓松:“会画冬瓜就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即便有技法高明的画师也不太靠谱,这世上撞脸的太多了,通缉毕福剑结果捉了山形健,若通缉周杰伦,落网肯定是东尼大木。直到1839年,法兰西的达盖尔发明了银版照相术,“达盖尔的旗帜”才开始飘扬。但照片用来通缉还要过1024个月——中国第一张照片通缉令是1983年为捉捕东北悍匪“二王”才签发的。

    所以,古代通缉令基本不配图,根据光绪三年(1877)的一张通缉令实物得知,除了无图,其内容与现今基本相同:案情描述,疑犯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体貌特征,流窜时间和可能的流窜地点。很详尽,撕下来能当旅游护照。稍有区别的是函头两个字不是“通缉”而是“批赏”。有趣的是“批赏”两个字用红笔各画个圈,“画个圈圈诅咒你”的出处估计就在这里。此外区别大家都知道——文字从右向左写。跑题想到明朝兵部尚书史可法,他若被通缉,“史可法”要写成“法可史”,按英文发音,口味有点重。

    跑回来,注意这批赏的“赏”。无图通缉令所以有效主要在这个“赏”字。自唐宋开始,通缉令加进了物质刺激。根据《宋会要》得知,捉到罪犯后核计赃物价值,偷多少罚多少,将罚款金作为检举人的奖赏。若罪犯穷,按赃款数的2/5给检举人奖赏。若罪犯穷得跟北思密达一样,那么政府出钱,按赃款数的1/10给检举人。我对这做法有个小小的疑问,偷财物倒好说,偷人怎么算?

    偷人归微信管,按流量算……

    赏金很丰厚,北宋政和六年(1116)有邪教组织活动,宋徽宗正月二十三日下诏:“近来京师奸猾狂妄之辈,辄以箕笔聚众立堂……赏钱三千贯收捉。”三千贯是很诱人的。宋朝一贯钱一般一千文(财政紧张时有过八百五十),按《食货志》“熙、丰以前,米石不过六七百”计算,宋朝一石约合现今一百六十斤,一斤米约四文钱,一贯钱可以买二百五十斤米,约合人民币五百元。中国的计量核算“一贯”不正确。考虑古代的生产效率,应该更值钱些。三千贯大概相当于两百五十万人民币,摞起来体积很大。所以,北宋抓捕罪犯不牵警犬牵袋鼠,捉到坏蛋塞袋子里,换完赏金塞袋子里……

    白牵!翻了下《水浒传》,一百零八将全被通缉过,全都没逮到,大概是只贴城墙上传播的覆盖面不够吧。就想,宋朝政府为什么不学美军捉萨达姆的做法,将通缉令做成扑克牌分发民间?108人正好两副扑克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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